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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对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温家宝也作出重要指示 贺国强出席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会并讲话

2011年05月05日04:3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华社成都5月4日电 (记者杨维汉)在汶川特大地震3周年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对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望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抓好其他重大工程、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温家宝总理指出:“监督检查对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其工作和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也作出指示。

  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贺国强指出,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共同努力,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灾区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实现了新的历史性跨越,玉树和舟曲灾后重建工作也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再次彰显了我们党的坚强领导能力、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3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扎实推进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防范了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了党和政府良好形象。从监督检查情况看,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基本做到了款物专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实现了廉洁救灾和阳光重建。

  贺国强强调,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一是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抓住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中央高度重视和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重大活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迅速启动、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探索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不断以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造福于民。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地区和部门的积极性,切实形成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合力。四是要坚持科学运作、精心实施,紧紧抓住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抓住发现和整改问题这个关键环节、抓住严格执行纪律这个重要手段、抓住改进方式方法这项重要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监督检查工作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用制度固定下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监督检查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监督检查工作成果。六是要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为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何勇主持会议。

  会上,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四川、陕西、甘肃、青海4个受灾省以及对口援建省(市)代表广东省汇报了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