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权限清单(潍坊军用饮食供应站)
发布时间:2021-05-12 点击量:2542
潍坊军用饮食供应站政事权限清单
事项类别 |
政事权限 关系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备注 |
党建工作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加强党对单位的领导 |
1.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党对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2.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党支部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3.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单位章程。 |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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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1. 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2. 深化党的思想建设。 3. 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4. 建强党务队伍。 |
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教育,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 3. 增强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 4.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5.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6. 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7.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8.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员发展。 9. 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0. 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 11. 充实党务工作力量。 12. 完善培养激励机制。 |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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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督导党组织建设工作 |
1. 压实抓党建主体责任,督导主管机关党组加强对单位党组织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场所保障等工作。 2.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主管机关党组将把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内容。 3. 加强党建工作保障,督导主管机关党组将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工作经费预算;同时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和活动场所。 |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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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
1.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研究推荐事业人员后备干部。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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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
1.拟定干部职工人员配置与岗位职责。 |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 3.《事业单位奖励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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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单位干部职工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事业岗位等级变动等综合管理工作。 |
1.拟定事业人员招考计划,做好报名、审核、考察等聘用工作。 |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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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
审核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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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拟定收入分配方案。 |
拟定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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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1. 市财政局负责经费安排。 2. 市人社局负责拟订和落实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核定工作人员工资总额。 |
1.根据定员情况和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的需要核定预算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需求,并以其综合财力统筹安排。 2.拟订和落实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 3.负责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 4.负责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工作。 5.负责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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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负责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工作 |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2.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估工作。 3.强化对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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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负责制定单位财物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单位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 3.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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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1.资产管理(财政局)。 2.财务管理(财政局)。 3.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局) |
1.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 2.对资产管理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指导预算资金绩效监控和评价。 6.负责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7. 对单位经费开支进行检查、审计。 |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3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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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行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对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
1.指导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2.对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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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负责军供保障 工作 |
1.承担成批过往部队、预备役人员、入伍新兵、退伍老兵、支前民兵和民工在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临时住宿休整等保障服务工作; 2.承担驻潍部队特殊演训任务中的饮食供应保障工作; 3.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潍坊军用饮食供应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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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为军供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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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国函[1989]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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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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