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权限清单-市军休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2 点击量:3246
潍坊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
事项类别 |
政事权限关系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备注 |
党建工作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
1.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军休中心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党对军休中心领导的体制机制。 2.实行局党组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局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3.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军休中心章程。 |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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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1. 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2. 深化党的思想建设 3. 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4. 建强党务队伍 |
1. 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教育,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3. 增强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 4.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5.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6. 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7.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8.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员发展。 9. 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军休中心党委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0. 选优配强党委班子。 11. 充实党务工作力量。 12. 完善培养激励机制。 |
1.《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2. 《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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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督导党组织建设工作 |
1.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军休中心党委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场所保障等工作。 2.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局机关党委将把军休中心党委抓党建工作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内容。 3. 加强党建工作保障,督导局机关党委将军休中心党委抓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工作经费预算;同时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和活动场所。 |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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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
1.对军休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研究推荐事业人员后备干部。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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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
1.拟定干部职工人员配置与岗位职责。
2.根据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对职工进行评价。 |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 3.《事业单位奖励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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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事业岗位等级变动等综合管理工作 |
1.拟定事业人员招考计划,做好报名、审核、考察等聘用工作。 |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3.《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4.《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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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审核年度预算收入分配方案 |
审核年度预算、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
1.《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规章制度汇编》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3.《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201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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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编制年度预算收入分配方案 |
编制年度预算、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
1.《潍坊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汇编》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3.《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2017]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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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1. 市财政局负责经费安排 2.市医保中心负责医疗费筹集标准测算 |
1.市财政局根据定员情况和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的需要核定市级预算单位的支出需求,并以其综合财力统筹安排。 2.市医保中心负责测算上年度退休公务员平均医疗费开支水平,提供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退休干部年度医疗费筹集标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潍坊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移交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军队离退休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保险的意见》(潍民字[2009]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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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
1. 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等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 2.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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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规章制度汇编》 3.《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调查摸底的通知》(潍财会[2015]13号) 4.《潍坊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潍财行[20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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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负责制定本单位财物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 3.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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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潍坊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汇编》 3.《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调查摸底的通知》(潍财会[2015]13号) 4.《潍坊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潍财行[20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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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1.资产管理(财政局) 2.财务管理(财政局) 3.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局) |
1.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 2.对资产管理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3.组织指导预算资金绩效监控和评价。 4.对事业单位经费开支进行检查、审计。 |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3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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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行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对军休中心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
1.指导军休中心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2.对军休中心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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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 |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2.负责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及服务工作。 3.负责军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工作。 4.负责军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工作。 5.负责军休干部医疗待遇落实、健康保健工作。 6.完成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1.《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方案》(潍退役军人字[2021]5号) 2.《潍坊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章程》 3.《潍坊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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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为军休中心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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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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