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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残废或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的退休干部可以享受护理费待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护理费。

    (文件依据:[1993]政联字第6号)